花西子前身是微商吗?
不是
花西子是浙江宜格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的彩妆类品牌
品牌理念:东方彩妆,以花养妆
“花西子”品牌探索中国千年古方养颜智慧,针对东方女性的肤质特点与妆容需求,以花卉精华与中草药提取物为核心成分,运用现代彩妆研发制造工艺,打造健康、养肤、适合东方女性使用的彩妆产品
微商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跟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相比有何优势?
浙江网商银行跟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相比, 优势是经营成本相对低。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浙江小学教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教师做微商该被处罚吗?
这真是太过分了。难道老师就没有8小时以外吗?当了老师就每天24小都要思考教学上的事吗?我认为只要是这位老师:一没有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二没有耽误学生的学习时间;三没有无故旷工请***,就不能说三道四,更不应当受处罚!
***如说这位老师能拿到优越而体面的薪水,试想哪位受人尊敬的人会拉下面去做微商?还不是生活逼的!
个人认为要分情况看。
第一,老师做微商针对的人群是学生和家长,这样的话肯定要处分。老师不能利用手里的***从事盈利为目的的微商活动,甚至利用学生发展微商,这样子的行为肯定要进行处罚,以儆效尤。以前我们单位有个这样的同事,为了发展微商,以考试为诱饵,蛊惑,迷惑学生加入微商,甚至不惜泄露试题都要发展微商,最后东窗事发,学校发现,最终开除了。如果老师这样做的话肯定要进行处罚的。
第二,如果老师发现微信不在学生之间传播,工作和微商分开,不和教学***,个人认为这是可以的。
应该处罚,因为不误正事,去做傍门左道的微商进行小行的骗取钱财的手段,会让老师分心分身,更是会影响自己上课的情绪。举过例子:这老师卖了一瓶洗发水给微友,可微友收到货后发现和超市的货标签上有些不正宗,那么和卖家理论,卖家是老师,又要上课,哪有时间与你纠缠,放学在回答吧,可买方不干了,一条一条的短信发过去,老师没***常上课,心老实想这事咋处理,草草讲课后,让学生自习吧,去回复买家,可越吵越凶,对方说报警,老师只有把对方拉黑吧。想想这老师的精神壮态上课还行吗?
某老师做徽商,经常给家长发徽商内容,被举报,上级调查后,对这名教师进行了纪律处分。这个处理决定没毛病。
徽商一度十分盛行。在微信上建个朋友圈,就开始卖东西。而这个朋友圈里的人基本,徽商的朋友或同事。
一般有两种徽商,一种是做徽商的人,不是为了挣钱,是为了给几个好朋友介绍点好产品,比如本地鸡蛋、猪肉、绿色食品之类。你想买他就给你搭个桥。还有一种纯粹是为了赚朋友钱,什么都卖,也不比市场上的便宜。并且总在那个朋友圈里发各种商品信息,弄得大家很烦,又不好意思退出。
至于被处理的那位老师,就另当别论了。因为他是专门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以老师和家长这样的特殊关系来要挟家长,必须买他的东西。这比收受家长钱财还要让人反感。
作为家长,老师推销的东西,买不买?买吧,家里不缺,不买吧,老师卖的,所以只好违心地花钱购买,那个家长群就成了老师牟利的群了。
作为老师,一定要清楚自己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也不是路人,而是分工协作的育人者。在教育学生这件事上,具有相同的目标,都是为了学生成长成才。老师对于家长来说,身上寄托着家长的希望,老师的职业行为本身,客观上也有实现家长愿望的成分。所以,老师会在两者关系上,占有一定优势。但是,老师如果利用了这点优势,就是在***了。做徽商就是以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
因此,老师是不应该做徽商的。那个家长群,只能用来传达学校工作要求,通知家长一些工作事项,不能滥用。
另外,老师做徽商,家长对老师一定是有不满的,家长担心老师分散了精力,不能安心从教。家长也担心,老师把做徽商与学生联系起来,担心怠慢了老师的徽商生意,会不会给孩子小鞋穿。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老师做徽商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