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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的标准是各科目最后的得分达到试卷总分的60%。具体合格标准如下:《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如下:工程经济: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项目管理:合格标准为78分,满分130分。工程法规:合格标准为78分,满分130分。管理实务:合格标准为96分,满分160分。注意:一建建造师共考以上四科,只要以上四科全部达到各自卷面分值的60%,即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如下: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具体来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等科目的合格分数均为试卷满分的60%。例如,满分为一百分的科目,合格分数即为六十分。